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赵春苗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一对一咨询
再婚离婚
她离异再婚、我殇偶再婚,经人介绍与2009年12月24日见面,2010年元月8日在碑林区婚姻扥基础登记,结婚4年,除第一年的前半年女方基本上能够回家,半年后就断续回家,结婚一年后就偶尔回家,现在我和她已经没有夫妻生活3年,她2012年回家1此,在家呆了一晚,13年回家一次,在家呆了一下午,14年假我们结婚后的财产拉到她父母家了,半年前将房子的钥匙脚还给了我,已经没有任何夫妻感情,因此项起诉离婚
地区:陕西-西安 分类:民事法律- 提问时间:2014-09-12 09:21:54
提问者:ASK1410484067xex
 
温馨提示: 赵春苗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合同纠纷  债权债务  交通事故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赵春苗律师,赵春苗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赵春苗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4000-110-14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赵春苗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榆林律师 | 榆林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赵春苗律师主页,您是第15575位访客